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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在粮食行业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更新时间:2020-08-13来源:江苏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阅读次数:

      为加快推进粮食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督促行业企业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今年7月,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创新创优监管方式,首次将粮食收购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作为行政许可年度核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各市、区全覆盖推动开展收购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申报工作。

  粮食收购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主要面向新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资格核查的企业单位开展。在粮食收购许可证申领或核查时,上述企业单位自愿提供信用承诺书,有效满足粮食收购条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时结算售粮款项、认真落实收购政策要求、切实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承诺,依法依规开展粮食收购工作,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通过在粮食行业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可以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可以有效增强粮食收购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自律意识。接下来,苏州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信用承诺管理,把企业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中,不断丰富信用内容。同时,与“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