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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征信中心市场化 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更新时间:2020-05-24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近年来,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成绩显著,是新时代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抓手。如何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更好发挥“信用裁判员”的作用?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在提案中建议,应以数据为先、创新引领,大力推动数字征信系统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介绍,目前征信系统还存在覆盖下沉不足、资源整合困难、行业标准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畅等困局,不同程度地造成授信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过高、互信程度较低等问题。因此,建设“主导突出、主体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数字征信系统,是维护金融安全运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选择。
对此刘以安建议,央行在征信系统建设中应坚持中立原则,避免央行征信中心市场化,改变以信用报告为主的服务系统,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制度。各商业银行在信息使用方面可以市场化运作,但信息采集方面必须坚持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完善银行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构建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干、多元商业性征信机构为补充的“1+N”的征信覆盖体系,扩大征信信息覆盖面,支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发展,并将其数据纳入央行征信之中。
同时,应尽快制定出台《征信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规范数据记录、整合、应用和管理等行为,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建立数据共享清单,依托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中国”窗口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推进数据统一管理,依法脱敏处理,促进政务信息公益化、社会化共享。适度增加牌照发放量,形成一批有资质参与征信行业的机构。以守信激励强化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健全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立征信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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