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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落实落细“30天无理由退货” 打造诚信旅游环境

更新时间:2020-10-09来源:云南日报 阅读次数:

    “工作人员态度很好,不扯皮,不推诿,及时帮我退了货,为丽江旅游点赞,真心觉得丽江的旅游环境越来越好!”游客张女士在收到退货款后激动地说。

  9月12日,游客张女士在丽江某土特产店购买了3080元的药材后,对购买的药材不太满意,便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内反映退货诉求。随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张女士核实退换货相关信息,并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发票、收据等有效购买凭证与企业进一步核实,两天后,3080元货款便退还给了张女士。

  为加强诚信体系构建,打造诚信旅游环境,丽江市挂牌成立了丽江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出台了《丽江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换)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游客购物退货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游客购物退货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回访制度,了解并消除游客的顾虑。同时,全力构建了由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县(区)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景区及机场、车站等退货服务受理点组成的游客购物退货体系。目前,已建立1个市级游客退货监理中心、5个县级游客退货监理中心,11个退货服务受理点。

  为了能及时快速处理游客退换货的诉求,丽江市除了构建游客购物退货体系外,还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12301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地方领导留言板”“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及网络论坛(微博)等都开通了线上退换货反映通道,同时,开通了退货受理专线电话400-8867-117,24小时接听并处理游客退货诉求。为保障游客的退换货诉求得到高效、快捷办理,丽江市政府筹措专项资金100万元,在企业不积极履行退赔费用的情况下,先行垫付游客的购物退款。截至2020年9月18日,共为游客办理退货2752起,涉及退货金额23369207.6元。

  此外,丽江市还加大了市场、从业人员等的综合监管,在旅游商品集中销售区域、交通沿线服务区、景区景点及其周边、宾馆饭店广泛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规范景区、景点、社会商品零售店、餐饮、住宿、停车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明码标价率及价格公示质量;对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使用误导性价格标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串通、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