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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八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更新时间:2020-09-09来源:兰州日报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甘肃省民政厅全面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后分两批公布了八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有力推进了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据了解,甘肃省民政厅公布的八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分别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儿童寄养、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补领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群众在申请办理这些事项时,只需填写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极大地减少了证明事项,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八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全部制作了统一的承诺书范本,包括申请人、行政机关基本信息,证明事项名称、用途、设定依据、内容、适用对象及承诺方式和效力,申请人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应承担的责任。告知承诺制度推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举措、新办法,有利于构建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

  另外,甘肃省民政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减证便民” 改革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共梳理 29 项民政领域基层办事事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的给付、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等。

  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以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监管的有效落实为契机,重点加强事后监管,突出风险防范,提高管理效能,更好服务城乡群众办事,营造民政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