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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管理

更新时间:2020-07-13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次数:
       制发《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6月22日。《办法》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定义、适用范围、修复程序、工作流程等,规定了信用修复必须符合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公开做出信用承诺、贡献社会公益事业或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的3个条件及失信主体未停止失信行为也未进行整改的、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等6种不予信用修复的情形。《办法》的出台为失信主体纠正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化渠道,有利于及时纠正失信行为,营造和谐交通运输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