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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 完善信用机制建设
更新时间:2021-02-20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次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退出相关政策,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完善信用机制建设,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近年来,国家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政策,出台了不少实实在在的措施。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会议指出,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加快完善应破产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政策,解决退出难问题,是优化要素配置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同时,在保障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实施上,会议提出,要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及时将企业破产和退出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此外,会议还强调,要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等权益,依法打击企业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废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