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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万余家涉旅经营户完成诚信评价
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建立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强化涉旅企业信用监管……近年来,云南省着力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信、规范、理性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来自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已完成7大类、147595家涉旅经营户的诚信评价,旅游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优胜劣汰环境正逐步形成。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开展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营造诚信、规范、理性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云南省要求全省各地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推进旅行社、餐饮企业、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5类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2018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丽江市古城区对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进行试点,之后向全省推广实施。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德聪说:“推进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构建旅游诚信体系,建立健全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是实现云南省旅游转型升级和‘旅游革命’的重要举措。”
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分别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游客对旅行社、餐饮经营户、住宿经营户、旅游景区等7类涉旅经营户进行评价。3项指数最终形成诚信指数,采用10分制记分。
诚信评价指数高于6分的涉旅企业,将作为诚信商家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显示诚信评价分值;诚信评价指数低于6分的涉旅企业则将进入重点监管系统,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整改。目前,全省有566家涉旅经营户被列入重点监管。重新评价达标的经营户将移除监管名单,整改仍不达标的经营户将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数据同步至信用中国(云南)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实际控制人实施行业禁入。逐步建立旅游市场依托诚信评价“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同时,诚信分将公开发布。游客可根据分值选择商家提供服务,并可实时对服务体验进行评价。